国务院定四项举措推进医联体建设

发布日期:2017-04-13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,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医疗服务。

会议指出,建设和发展医联体,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、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部署的重点任务,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、合理配置资源、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。

一要破除行政区划、财政投入、医保支付、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,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,因地制宜探索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、县级医院牵头,组建不同级别、不同类别城乡医疗机构或专科之间优势互补、分工协作的医联体,大力发展面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。

二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,通过派遣专家、专科共建、业务指导等提升基层医疗水平。在医联体内实现健康档案、病历等互联互通,实行检查结果互认、处方流动、药品共享。建立医学影像、检查检验等中心,在医联体内提供一体化服务。不同医联体之间也要加强合作。

三要加快落实分级诊疗机制。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年内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服务范围。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首诊,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、检查、住院等服务,畅通术后恢复期、重症稳定期等患者向下转诊通道。鼓励护理院、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。

四要加大政策支持。探索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分配激励机制。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。将基层诊疗量占比、双向转诊比例、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。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流动执业一般不需办理相关手续。以改革创新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预防、方便就医和护理康复等需求。